掟落海上岸再沖水 婦虐貓囚6日 辯稱練游泳 官斥荒謬
以下轉截至: 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140412/18687097 五旬婦人稱要「訓練隻貓游水」,竟將小貓扔入海中。小貓大難不死掙扎游上岸,婦人復將牠捉到水龍頭沖水10秒。婦人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,裁判官斥責婦人以訓練小貓游泳為藉口「荒謬到不得了」,揚言「動物都有生命,有感情」,判她監禁6天。
事發於去年12月10日傍晚5時許,與女被告陳愛琼(56歲)同住於大埔船灣陳屋的田女士,在住所附近聽到貓的慘叫聲,循聲音來源追查,發現被告正在海邊,圖將一隻小貓扔到海中。田出言阻止不果,幸小貓掙扎游回岸上,但已全身濕透。
被告聲稱小貓行為不當,故欲殺死該貓,其後又帶小貓回家,並打開屋外的水龍頭,向小貓沖水10秒。被告又對田稱,她要殺死屬於自己的貓,與田無關。
田回應指如殺死小貓,被告或要坐牢,被告聞言方將小貓擲到地上。田即救起小貓為其保暖,並報警。小貓經診治後證實健康狀況良好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一向有餵自來的流浪貓,涉案小貓便是其中之一,可見她關心動物;又謂今次屬單一事件,被告並無
對貓拳打腳踢。裁判官聞言即指「隻貓有機會浸死㗎喎」,怒斥被告行為不顧一切。
案件編號:FLCC 1501/2014
大眾認同: 0 人 回應: 0 篇 觀看: 4641 次 |
|
|
守信用/誠信/責任心 : | 沒意見 |
禮貌/誠意 : | 沒意見 |
儀容/衛生/整潔 : | 沒意見 |
守時 : | 沒意見 |
品德/公德心/良心 : | 沒意見 |
愛心 : | 2 |
整體 2 分 |
|